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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武邑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28 14:14:09 阅读量:319


按照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截至3月22日,各县委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本轮巡察共派出7个县委巡察组。其中,4个县委巡察组负责对武邑镇、清凉店镇、龙店镇、大紫塔乡、圈头乡的13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3个县委巡察组负责对审坡镇、赵桥镇、韩庄镇的9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巡察。

近日,被巡察村所在乡镇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村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县委书记耿伟平在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暨巡前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各县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分管乡镇的县级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并讲话,被巡察村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各县委巡察组在被巡察村级党组织的现场巡察时间为45天。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联系手机(仅接收短信)、联系信箱、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二维码,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巡察组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常规巡察重点监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方面有关问题。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于巡察受理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信访反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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