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武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孟繁伟 
副  书  记: 齐 雨  张海峰 
常务委员会委员: 孟繁伟  齐 雨  张海峰  董国斌  段学礼  史文环  康晨静 

武邑县监察委员会

主 任: 孟繁伟 
副主任: 齐 雨  张海峰 
委 员: 董国斌  段学礼  张占楼 

武邑县纪委通报一起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医院党总支书记鲍建峰、武邑县医院院长刘永昌,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安排不细致、不具体、监督督促不到位,导致2021年1月7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督导检查组发现武邑县医院存在大厅入口有测温设备,但无人值守;个别工作人员和患者未规范佩戴口罩;收费处排队患者拥挤,未达到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等问题,鲍建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刘永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共河北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核实、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七款之规定,武邑县纪委2021年1月14日对鲍建峰进行诫勉谈话;武邑县纪委2021年1月13日对刘永昌进行诫勉谈话。

武邑县武邑镇东正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丙清被党内警告

日前,武邑镇纪委对武邑镇东正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丙清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李丙清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李丙清身为东正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超标准为其女儿办答谢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2021年7月19日,经武邑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丙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武邑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3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对武邑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提级巡察。12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武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方面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制订集体学习清单,确定学习内容,至少会组织开展3次集体学习,全体干部轮换撰写发言提纲进行领学,促进每位机关干部的政治能力和理论基础整体得到提高。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学习计划,每月研究确定学习内容,至少组织全体干部开展3次集体学习,党支部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会议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促进了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提升。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网站(武邑长安网)主页添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栏目,加强对党的理论精神、方针政策的宣传报道;二是县委政法委全体在职人员强化督促学习任务,提高了机关全体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二)聚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不够有力方面1、关于“平安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按照《武邑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邑”实践场景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五大方面工作;二是制定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26日前,组织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全县平安建设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与市直部门对接沟通情况,确保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取得优异成绩;三是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扎实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宣传,确保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宣传到位、覆盖到位;推进政法干部干警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有效防范各类极端案事件、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化,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2、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问题整改责任不实”问题。对全国扫黑办第三批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成立整改工作“回头看”领导小组,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3、关于“执行政治督察、作风巡察工作缺位”问题。进一步加强政治督察工作,严格落实《武邑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办法》、《武邑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察巡察工作办法》对政法部门开展政治督察,在全县开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治理工作,推动常态化政治监督,同时积极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好政法系统干部,严守把关,做好审查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规范化进行。(三)聚焦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1、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存在盲点漏洞”问题。机关干部全体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政法委机关干部政治警觉。对教育整顿期间的案件线索进行重新梳理,查找漏洞和不足,做到线索核查处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关于“指导政法机关民主生活会有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派员参加政法部门民主生活会制度。2023年度政法部门民主生活会全部派员参加。3、关于“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短板”问题。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意见(2023—2027年)》关于“完善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对政法单位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常态化的有效措施开展执法司法检查工作。(四)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1、关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力度不够”问题。加强对乡镇政法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县政法委员业务培训,完善政法委员述职制度。2、关于“县乡综治中心实战化水平不够高”问题。县综治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至能熟练操作平台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县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综治视频监控和综治会议系统熟练程度,圆满完成市综治中心各项会议调试等工作。(五)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1、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深入”问题。加强动态排查,精准掌握底数,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辖区内政法单位、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等力量围绕重点群体定期开展排查走访。完善整体工作格局,扩充基层调解队伍,加强衔接联动,以多元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提升化解实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武邑建设。(六)聚焦作风建设方面1、关于“文件制发不严谨”问题。加强各级文件管理,对制定的文件全部落实分管班子成员审核把关,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时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工作取得实质效果。2、关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问题。政法委班子成员根据职能任务,分别确定自己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调查研究的课题,年终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七)聚焦干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短板方面。1、关于“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不够高”问题。政法各单位加强自身工作素质建设,提升单位形象,尤其是窗口单位,一定要提高服务热情,提高服务质量,要让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反馈速度等各方面的加强。加强政法各单位的宣传力度,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加强政法队伍形象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2、关于“网络平台重视利用程度不够”方面。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按照平台提示要求进行评论、转发、点赞反馈。(八)聚焦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点方面。1、关于“财务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加强报账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要求填制各类凭证。努力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水平,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财务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财政局组织的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培训学习。2、关于“‘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严格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不能有半点松懈。(九)聚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按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针对“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机制,对领导谈心谈话内容根据每年警示教育精神结合工作重点,及时调整谈心谈话内容,杜绝谈心谈话雷同情况;三是针对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工作安排,每年及时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得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2、关于“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和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各项检查督导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十)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够扎实方面。对2020年3月25日,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回头看,对未整改完成问题,按照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强化整改,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目前,2020年3月25日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713002;电子邮箱:wyzfw571@163.com。                                                                                                                                                                                                               中共武邑县委政法委                                                                                                                                                                                                                2024年4月24日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