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邑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5-14 09:39:50 阅读量:221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3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对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载体创新学,坚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重要形式,把个人自学思考与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把中心组学习与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要求,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合理细化每周学习内容及方式方法,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既注重从总体上系统把握,又分专题分领域深入领会,使党的科学理论入脑入心、增智赋能,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二)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际问题还存在差距”问题。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更新办案理念,学习借鉴先进院工作经验,推出为民服务新举措,取得检察为民新成效。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果,更新办案理念,强化典型案例的培树,5件案例被最高检或省院推广。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制定《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构建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管理体系,采取“成绩单”的形式进行量化评分,实行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以实现全面准确深入掌握检察干警的实绩表现,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用实绩兑奖惩,激励检察干警求真务实、争先进位。
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尚有欠缺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树立“检察官就是法治宣传员,检察办案就是法治宣传”理念,将法治宣传广泛寓于检察办案之中,通过检察活动进行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宣传法治。结合“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安排,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法治宣传主动性。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积极发布推进依法治县建设的工作成效和典型个案,通过转载上级院法治宣传内容,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创新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作法治微视频、微电影、漫画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法治作品征集展播活动,1部反诈微视频宣传片,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作品。
(二)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对最高检、省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典型案例以及经验做法组织专门学习,通过释法说理、以案说法、法律知识宣讲等多种方式主动服务企业的发展。针对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发现的民营企业自身运营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依法能动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便企服务措施,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检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着重在服务实效和服务体验上下功夫。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提供更加温馨周到的检察服务;畅通信访入口,提供更加精准的检察服务;强化信访办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办案团队,深化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家日”走访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构建检察官联络企业制度,针对办案中涉及的相关企业,“点对点”提供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专业服务。
(三)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差距”问题。
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的落细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内容更新工作。紧盯案件多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类型化案件研究,规范制发检察建议,探索多种治理手段预防刑事犯罪,推动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加大新领域、新类型犯罪防范宣传力度,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洗钱犯罪。贯彻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诉源治理。以求极致精神办案,准确把握案件各个细节,创新工作机制,改变工作思维,完善措施,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效能。深挖部分基层矛盾的源头,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推进各类问题有效化解,形成溯源治理。落实好院领导包案制度,确保受理的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三类重点案件均做到院领导亲自包案办理。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结合办案开展切实可行的调查研究,向涉案企业发出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并向企业员工发放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普法宣传手册,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努力抓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集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辖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全力配合好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做好12309信访热线答复工作,及时完成好上级移交的来电事项,解决来电人的合理诉求,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三、履行主要职能还存在短板方面
(一)关于“业务指标完成不够到位”问题。
定期召开业务指标分析会,研究业务指标运行情况,将业务指标分解,定人定责。定期通报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严格奖惩,根据分工,对指标完成较好的通报表扬,对指标靠后的办案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责令认真分析原因,抓好整改,对长期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并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二)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有待拓展提升”问题。
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宣传活动进集市”“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专项宣传活动向大家介绍“随手拍”的使用方式,拓宽群众的知晓度和利用度。强化公益诉讼典型案、精品案培树工作,力争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建好用好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将专项监督向纵深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保持全市领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成效显著,办理的“农村天然气安全”与“大型农机具无证驾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转发;会同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在全市率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黄顶菊专项整治,督促铲除黄顶菊110余亩,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肯定,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转发推广。我院被衡水市检察院评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先进集体。
(三)关于“‘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有力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以追求极致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办案的能动性、自觉性,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从办案时间、处理效果等多方面对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打分,培养办案人员“如我在诉”的意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对案件的把关作用,既尊重检察官的主体作用,又经过集体研究,持续提升案件质效。
(四)关于“司法为民和担当作为还有不足”问题。
部门负责人和科室内勤发挥好监督作用,做好案卡填录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沟通协调,实现救助信息及时共享,并与乡村振兴局探讨建立农村贫困群众综合帮扶联动机制,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先行,政府社会帮扶兜底”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救助机制,一方面助解燃眉之急,一方面给予政策帮扶,做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两轨并行。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确保司法救助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做到“应听尽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围绕申请人案件事实、伤势恢复情况、家庭经济条件等进行听证评议。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宣传中拉进群众距离,深入学校、广场、农村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发挥司法救助、检察听证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实实在在帮助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积极履行帮扶责任,倾心尽力帮助结对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群众满意度在全省同比上升98名。
四、干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缺乏主动性、创新性方面
(一)关于“特色亮点工作落后”问题。
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拓宽自身的理论知识面,不断提高和改变工作思路,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工作积极主动性,通过多学、多问、多想不断提升实际工作能力。能动履职,打好创新亮点工作“组合拳”。把品牌培树作为有力抓手,强化职责担当,找准薄弱环节,对标先进、迎难而上,合理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力争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工作经验,全面优化业务数据,推动亮点工作生根发芽、结出硕果。深入开展先进评选活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过程引导激励检察干警崇尚先进、担当作为,2名干警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二)关于“部分业务落后”问题。
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符合适用条件的积极适用,提出针对性考察帮教措施,发挥制度优势,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多措并举提升综合履职适用率。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中敏锐发现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案件等线索,做到由办理一案到办理多案,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选人用人仍有短板方面
关于“人员配置不够科学”问题。
根据编办的职数情况,向组织部上报缺编情况,积极协调,根据上级政策和统一安排,尽快按领导职数配备,保障达到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配置”的要求。2024年新招录2名书记员已经到岗,书记员配比已符合要求;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在2024年公务员招录中,招录2名检察官助理;积极内部挖潜,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目前1名司法行政人员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有望转为检察官助理,下一步将根据人员情况实际,进一步补充配备,积极推动检察官助理配置达标。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面还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教育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与认识,认识到自身具有的责任和使命。强化自身应该切实履行的职责,积极参与工作中去,通过实际行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发现问题,增强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履责谈话和提醒谈话,按季度收集、整理、归档领导班子成员的各类谈话记录,切实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
(二)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
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分管领导和部分负责人加强与干警的谈心谈话,定期听取其思想汇报,发现有无违法违纪苗头问题。严格检察干警的纪律养成,抓好人员考勤登记和请销假制度,防止人员思想涣散。培养严的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一方面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另一方面针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还要时常咬耳朵、扯袖子,甚至红红脸、出出汗。
(三)关于“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有差距”问题。
抓好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党性教育,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严格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工作督促,安排专人负责“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对零报告以及填报较少的部门进行提醒,制定《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深化防止干预“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责任清单》《武邑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三个规定”落实责任。
七、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一)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
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完善党支部手册信息,附支部书记照片,保证本人签到。
(二)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问题。
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加强与党员干警谈心和沟通,指出关键问题,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意识,提升党性修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员中的领导干部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关于“党支部组织不健全”问题。
完善党支部组织架构,配齐配强相关人员,明确分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形成纪检、组织、宣传各履其责,分工合作的工作责任体系。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换届程序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现已按程序通过县直工委审批。
八、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够扎实方面
关于“‘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率较低”问题。
加强学情管理,表扬激励先进。指定专人登录“学习强国”后台管理,对学情好、理论知识学习深刻的干警进行表扬奖励,达到全体干警“会用平台、用好平台”的目标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8-5713004;邮政信箱:武邑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wyjcy3004@163.com。
中共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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